2月28日,沈陽市房產局發(fā)布《關于公布“賣舊買新”活動實施細則的通知》。通知提到,將活動時限由2023年12月22日到2024年3月31日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沈陽市房產局首次發(fā)布“賣舊買新”活動公告,提出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本市范圍內,對出售自有住房并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由市財政給予購買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補貼,賣舊房買新房時間不分先后。
按照規(guī)定,出售自有住房時間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間為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間以網(wǎng)簽備案時間為準。同時,出售自有住房的賣房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此外,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方可申領購房補貼。(門庭婷)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