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李吉毅 辛戈 通訊員 趙宇昊)5年前,澤州縣一男子想買一套住房,但因房價太高而作罷。后來聽信他人謊言,兩次打款共105萬元購買“低價房”,結果被騙。8月20日,從澤州縣公安局傳出消息,犯罪嫌疑人侯某被抓獲,但其詐騙的105萬元已被全部揮霍。
在2020年的一場聚會上,澤州縣的裴某結識了事業(yè)有成的“侯總”。言談間,侯某盡顯實力。幾次推杯換盞后,二人儼然成了無話不談的摯友。裴某提出想購買一套房產,苦于現(xiàn)在房價太高。聞聽此言,侯某立刻接話:“我手上有正在開發(fā)的樓盤,一套只收你成本價,35萬!”如此低價的房源,讓裴某聽后心動不已,立即隨侯某去看了即將封頂?shù)臉潜P現(xiàn)場。在未進一步核實的情況下,裴某向侯某支付25萬元,約定取得房產證后支付尾款。
時間一晃一年過去了,裴某的新房所在樓盤卻沒有動靜。他找到侯某追問,侯某表示,公司資金周轉遇到困難,房子修不起來,此時放棄可能房財兩空。緊接著,侯某拋出一個更誘人的“解套方案”:“不如這樣,你再投80萬,買下公司15%的股份!項目盤活了,你房子穩(wěn)穩(wěn)到手,還能年年分紅,一舉兩得啊!”看著對方篤定的眼神,加上前期投入的沉沒成本,裴某盡管心中忐忑,還是簽署了所謂的“股份轉入合同”,咬牙再次轉出80萬。
幾年過后,樓盤項目工程毫無進展,裴某也沒有獲得一分錢分紅。他為此多次聯(lián)系侯某,對方卻百般推脫、避而不見。2025年6月5日,裴某終于意識到自己被騙,向澤州縣公安局報警。
接警后,澤州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迅速開展分析研判,并對侯某聲稱的“地產公司”及“開發(fā)樓盤”進行了實地走訪,查實了侯某虛構事實騙取裴某105萬元的犯罪事實。
8月12日,民警在晉城市城區(qū)某地將其抓獲。經審訊,侯某對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我根本沒有從事房地產方面工作,沒有能力給裴某低價房子……”據(jù)犯罪嫌疑人侯某交代,自己平常愛面子,喜歡裝“大老板”。當裴某提出購買房子的想法后,侯某意識到機會來了,于是利用裴某的信任和對低價房的渴望,精心設計了低價購房、入股分紅等一系列連環(huán)騙局,詐騙裴某105萬元,所得贓款全部揮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澤州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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